行政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商务)办理内容: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其他签注和逗留签注。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