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富驿镇花林中心小学 实施素质教育自查报告盐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盐亭县教体局: 花林小学根据盐亭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督导室盐亭县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的盐亭县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的各项指标,对照学校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办学思想 花林小学从建校至今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依法办学,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育的首位,在教学中特别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每学年初,学校行政领导根据学校的实际,拟定了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确定了年度的办学目标和育人目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认真落实,真正实施。二、制度建设 学校教育教学能正常运行,制度建设是基础。花林小学坚持了校长负责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了内部管理机构和岗位,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校务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