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系学生操行测评细则根据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操行测评办法(湖铁学201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系学生操行测评细则,操行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个人升留级、创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评定、毕业推荐就业、毕业的主要依据。一、评定程序及等级1、操行测评在系学办指导下,采取自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本人根据学生操行测评实施细则进行逐项评价,得出自评分;班级学生操行测评小组根据每一位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价,得出民主评议分。学生操行测评得分为学生自评分的20%+民主评议分的80%。2、班长根据班、团委员每日检查考核资料汇总,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最后由班长集中,经班委会讨论,提出学生个人月测评成绩或学期测评成绩,经班主任评定,主管辅导员审核,一式两份,一份报系学生会秘书处存档,一份交辅导员存档。3、学生操行测评的最终结果的等级确认: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中等” ;60-69 分为“合格” ;6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