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开展创业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从2009年开始,力争每年对2000名城乡劳动者、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对1000名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能力培训。通过创业意识培训,使参训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创业能力,掌握专业知识和开业技巧方法,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训结业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6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4。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