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十一五” 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状况根据平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建设和谐平遥为目标,继续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为目的,加强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围绕节能减排这一硬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首位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我县“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我县环境保护“十一五”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状况及治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大气污染状况及治理情况我县的主导产业以焦化、橡胶、铸造、洗煤、煤矿等行业为主,这种高能耗、资源型的产业结构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问题,为此,在企业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梳理,依据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分类处置方案,深化污染治理,开展污染源全面达标,特别是铸造行业、橡胶行业,由县政府下达限期治理通知,采取局领导包片、监察人员包企业方式,督促企业限期安装了环保设施,实现了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全县148户企业,124户企业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100%,24户企业已通过环评审核,等待竣工验收。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