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银行存款管理,确保存、取款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3.0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的存、取、结算及余额的核对工作。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 银行存款的基本原则 4.1.1公司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及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4.1.2 出纳员应按照开户银行规定保留库存现金,超过规定为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1.3 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4.1.4 出纳员应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4.2 银行存款的结算 a)公司如需使用支票结算往来业务时,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凭证或银行支票借据。借据内容包括:借支人、借支用途、票据金额等; b)财务部经理在接到银行支票借据或费用报销单后应认真审核,如有疑异应即时查明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