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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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接诊医生、传染病专干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三、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四、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五、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2.对其它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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