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工程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六 年十一月 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江藻镇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陶正方 电 话: / 手 机: 1396757783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春江花月东大门内 1-18.19号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毛璐
2、艳 电 话: 0575-87329368 手 机: 18605852697 传 真: 0575-87329368 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范围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监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镇招管办)备案,并 经有关部门批准 , 采用 费率下浮法 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壹家单位 。 2.招标人: 诸暨市 江藻镇人民政府 3.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
3、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项目 概况为: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内容包括: 采伐江藻镇 行政区域范围内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枯死松树及树桠下山,并运送到诸暨市定点疫木处理厂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实行总价承包) 4.2 招标范围为: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约 6万公斤(上下增减 1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2 须为诸暨市内合法工商注册的专业施工队 ,不得分包或转包。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费率下浮法。具体评审办法为: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范围为让利 1.00%到 3.00 % (含且保留到小
4、数点后两位)。超出有效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 能参加评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函后,当场由招标人代表和通过资料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推荐的一名代表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数,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标底。投标人的让利报价等于让利标底的得分为 100 分,投标人的让利报价与让利标底相比每少让利 1 个百分点扣 0.4 分,每多让利 1 个百分点扣 0.2分,百分点和得分的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清理费 =每公斤病死木和树桠(树桠的重量不能超过总重量的 10%) 1.00 元( 1-下浮率)结算 。 8.信息发布时间: 2016 年 11 月 16 日 8: 30 时至 2016 年
5、 11月 17 日 17: 00 时止 9.招标文件: 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 开标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21日 下午 15:00时 ,地点为江藻镇人民政府 二 楼会议室。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仟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诸暨市农商银行江藻镇支行 银行帐号: 2010 0003 2716 840 12.履约保证金: 12.1 单位中标后在与业主签订 合同前必须交贰仟元履约保证金。 13.
6、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接到业主清理任务后按业主要求时限进行清理病木,逾期未能完成清理而影响业主工作的,逾期三天以内扣除 30%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业主损失,逾期五天以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并赔偿业主相关损失,逾期超过七天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要求设计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14.联系方式: 陶正方(招标人): 13967577833 王时达(招标办): 13735280312 毛璐艳(代理机构): 18605852697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7、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工程 2 清理地点 诸暨市江藻镇 3 清理规模 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约 6 万公斤(上下增减10%)。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江藻镇区域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病死木及树桠 7 工期要求 按业主要求 8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须为诸暨市内合法工商注册的专业施工队。 10 开标参加 人员及携 带资料 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携带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 ,相关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
8、证(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清理费用 每公斤病死木和树桠 1.00 元( 1-下浮率)结算 1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仟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 诸暨市农商银行江藻镇支行 银行帐号 : 2010 0003 2716 840 1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 贰仟 元整 收款单位: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 诸暨市农
9、商银行江藻镇支行 银行帐号 : 2010 0003 2716 840 16 书面答疑时间 时 间: 2016年 11 月 18 日 17:00 时止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5:00时 地 点:江藻镇人民政府 2楼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5:00时 地 点:江藻镇人民政府 2楼会议室 20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 费率下浮法 , 评委(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作符合性评审。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项目说明详见
10、前附表。 1.2 清理内容主要包含: 江藻镇松材线虫病病死木清理工程,内容包括: 采伐江藻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枯死松树及树桠下山,并运送到诸暨市定点疫木处理厂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实行总价承包) 。 1.3 技术要求: 1.3.1 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2. 招标方式 2.1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壹家中标单位。 2.2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核 。 3.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二)
11、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缺项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5. 招标费用 无论招 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附录、报价表、辅助资料表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12、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招标文件的解释 2.1 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正应以招标补 充文件或答疑纪要的形式,将修正的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2.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载明日期, 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件、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 投标人 。 三、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应为固定单价,包括本工程实施所需的材料、管理、运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1.2 本工程报价按前附表载明的方式进行编制。 2. 投
13、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用复印件) :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见附件一 ); 1.2 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二); 1.3 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三); 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1.5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6 投标承诺书 2.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 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壹 仟元。 投标人必须在 开标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缴
14、纳。 收款单位: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诸暨市农商银行江藻镇支行 银行帐号: 2010 0003 2716 840 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4.1 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 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1.1
15、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2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盖章和签字的,其投标视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 六、开标 1. 开标会议程序 1.1 宣布开标纪律; 1.2 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撤回函; 1.3 投标文件启封前,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密封情况; 1.4 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
16、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等相关内容。记录人(招标办工作人员)将宣读内容当即输入电子表格,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宣读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开标会议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其开标结 果不予纠正; 1.5 公布评审结果,按照评标办法计算得分并排列名次,当得分出现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为先,如再次出现并列时,则当场抽签确定名次; 1.6 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到确定预中标人为止; 1.7 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 开标结束。
17、2. 开标基本要求 2.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按规定延长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随带 有效本人身份证及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 2.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并邀请与开标有关的人员等参加。 2.4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无效 2.4.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不是投标人的; 2.4.2 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2.4.3 投标人未能出具相关证件或证件无效的; 2.4.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5 投标人企业资质或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6 投标人自行填报设计费率 超出幅度范围的; 2.4.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 密封、盖章和签署 的; 2.4.8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4.9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3. 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当众宣传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主要内容。 4. 唱标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5. 开标记录 开标全过程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4. 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