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渠桥改造合同书甲方:曹市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市东西湖勘测水工建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干渠桥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曹市镇清郑村北干渠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桥梁工程三、工程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8年12月22日竣工日期:2009年2月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7天四、工程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00元)。 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工程前期垫资,按工程进度及上级拨款进度付款。2、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按质量总体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在乙方要完成全部相应内业资料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部分合同价款(即调整后的合同总价)的95%,另5%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六、合同文件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