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部安全环保检查考核细则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分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保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修订热电部安全环保检查考核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热电部各车间、科室及在热电部进行设备检修、安装施工的单位和公司在热电部的各驻点单位。 3 职责 3.1 安全科 3.1.1 组织制定安全环保检查考核标准。 3.1.2 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环保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3.2 综合科 3.2.1 负责审核安全科提出的检查奖惩考核意见。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管理 4.1.1 全体职工,必须人人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检查、考问时,没有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人次扣奖10 元。 4.1.2,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和集团公司管理规定,各岗位必须每年修订一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性质或内容变动后,必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若检查发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