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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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自行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SDTADY2018-0836-00 采购人: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 2018年 12月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2.1 总则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5 3.1 初步评审 .5 3.2 谈判 .5 3.4 确定成交供应商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和格式 . 7 4.1 签订合同 .8 4.2 追加合同金额 .8 4.3 合同主要条款 .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7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 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联系 人 : 曹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集团楼五楼 联系 人 : 郭松岳 联系方式: 0538-6551383 13505388787 二、

3、 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项目编号: SDTADY2018-0836-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工程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6 万元 三、获取谈判文件:详见自行采购文件 四 、公告期限: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4、 1.时间: 2018 年 12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2.地点: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集团楼五楼 )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松岳 联系方式: 0538-6551383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 教育中心绿化

5、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谈判文件所称工程 ,是指建 绿化苗木修剪 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6、 2 项目 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 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3 建设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 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材料费、人工、 机械 、运输、保险、税金、招标代理费 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5 计划工期 7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7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 1份,副本 2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 1份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 11月 29日 09:30 地点: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开标室 9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 施工完毕并 经采

7、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10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须提供原件,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 件)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

8、6551383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1 初步评审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3.1.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 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

9、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 3.1.3 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2 谈判 3.2.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10、其他信息。 3.2.2 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3 谈判实行 2 轮报价法,第 2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 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3.4 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 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3.4.1谈判小组从

11、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施工组织设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按照最终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4.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

12、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 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附: 最终报价函(式样) 最终报价函(式样) 致: 采购人 根据本次谈判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 1根据谈判情况,我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的最终报价如下: 人民币 : (万元) 大 写: 2成交后,合同单价同比例下调。 3其它承诺事项: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2 月 29 日 项

13、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 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4、,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

15、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 , 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投标

16、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 就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 )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 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工程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绿化苗木修剪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 施工完毕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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