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七大一队土地有偿使用经营商(二次)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部门: 十里丰农场 项目编号: SLF-C2017064S 编制日期: 2017 年 11月 1 目 录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第一章 响应须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2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七大一队土地有偿使用经营商(二次)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 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七大一队土地有偿使用经营商(二次) 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对该地块进行有偿使用经营,已再次 具备公开简
2、易程序采购条件,现 重新 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SLF-C2017064S。 采购内容: 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 场所属原七大队区域内原七大一队(座落于衢江区高家镇新安村南面); 水田面积为 213.15 亩 ( 具体情况详见采购需求 )。 经营期限: 三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0 年 11月 20 日止) ,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响应人须是近三年有两年以上 100 亩以上种植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土地权属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的有效文件、其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也视
3、为有效)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自然人。 1.2 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 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 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至采购人 财务科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 200 元 /份(前次已交纳的可以不再支付该费用 )。 3.响应文件的
4、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中心一楼东面 1166 室) 4.交易保证金 4.1 响应 人可在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前交纳 交易 保证金 壹 万 元 整 (前次已交纳仍有效) , 确保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入账。 响应人是单位的必须从其企业账户 转账 ( 不接受 现金和 保函 )递交、 保证金交纳方单位名称必须和 响应 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 响应人是个人的可以现金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交纳后及时 至采购人财务科 换取收据。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
5、纳收据信息不符合 采购 要求的,其 响应 文件可以不予接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 开户账号: 19711301040000152。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衢江区云溪乡十里丰塔山指挥中心 联系人:余 先生 电话: 0570-2927206 交款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570-292697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3 第 一章 响 应 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七大一队土地有偿使用经营商(二次) 1.2 项目编号: SLF
6、-C2017064S 2.响应费用 2.1 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项目简介 3.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 场所属原七大队区域内原七大一队(座落于衢江区高家镇新安村南面); 水田面积为 213.15 亩。有配套机耕路、水渠,无配套仓库设施和晒场,无 固定水源。 3.2 经营期限: 三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止 ) 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项目联系人:响应人若需要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或现场踏勘,请联系 叶先生,联
7、系电话: 13625706683。 4. 土地有偿使用 款缴纳方式: 按合同条款缴纳。 (二)采购 文件说明 5.采购 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6.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 16 时以前以署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传真: 0570-2927205)。 6.2 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
8、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6.3 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 6.4 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三) 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7.1 资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 3) 履约承诺书 4 ( 4)廉政承诺书 ( 5) 响应人 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辅助资料
9、7.2 报价文件 ( 1)报价函 ( 2)报价明细表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是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备查,否则可能作无效处理。提供交易保证金、资料费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8.响应文 件的有效期 8.1 自评审之日起 6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8.3 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
10、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 9.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 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 “响应文件修改” 或 “响应文件撤回通知” 字样。 9.3 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9.4 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10.响应报价 10.1报价货币必须为人民币。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 响应报价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响应 人估算错误或漏
11、项的风险均由 响应 人承担。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 递交: 11.1响应文件的 编制 ( 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 ( 2) 响应文件必须分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单独进行编制及密封装袋。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料封袋外应标明 “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及 2017 年 11月 21 日 14: 30(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资信 技术文件不得含响应的报价,否则以无效处理。 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2、。 (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 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所修改处应由 其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予以确认 (个人响应的签字并加盖指印)。 ( 5)响应文件 必须采用 A4幅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 必须采用胶装 , 不得采用5 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 6) 响应 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是个人的盖指印) 。 11.2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 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为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
13、中心一楼东面1166 室)。 ( 2)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4: 30( 北京时间)止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2.交易 保证金 12.1 响应人 未按规定提交 交易 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2 未 成交 响应 人 的 交易 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候选人和备选人的交易保证金 在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 日内 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退至其 公司账户。 12.3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 按 第三年度土地
14、使用费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账户为,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0570-2926976。 12.4 如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 , 将 不予退还交易保 证金 ,并在一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采购活动: (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 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 ( 3)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
15、同、或转让成交结果的、或取消成交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 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 ( 6)如成交 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 查证属实的。 ( 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 的。 ( 8)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采购会议及评审 13.采购会议 13.1 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
16、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 13.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 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3 采购会议 程序 6 采购 会议由采购方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2) 主持人介绍参 加 采购 会 议 的人员名单; ( 3) 主持人宣布评 审 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 4)查验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响应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响应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法
17、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由现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 5) 采购 人 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 6) 公开宣布最低保底价。若是响应人低于最低保底价的告之采购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对其报价确认后,可以不参加下轮的资信 技术评审。若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而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自负。 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 资信技术文件 ,清点正本、副本数量; ( 7)开启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 ( 8) 评审结束后 , 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资信技术评审情况 ; ( 9) 响应人
18、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主持人宣读 报价函中的响应人名称及其承诺的报价、响应内容,以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若 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交评 审小组 审定 ; ( 10) 采购方做 会议 记录,响应人对 会议 记录进 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 ,以备案检查。 若响应人代表发现报价内容或记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果予以默认。 ( 11) 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结果不予纠正。 14.
19、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4.1 评 审 组织: 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 3 人 或 以上 单 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和 评估。 14.2 评审原则 14.2.1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4.2.2 评标办法:采用最高评标价法 。 由评审小组在不低于第一次开标的保底价 30 万元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该项目的本次最低保底价。 评审小组视有效响应人数量的多少,推荐一或二名进行评审结果公示。按照有效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成交备选人。 若遇 报价相同时, 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原因
20、解释。 14.3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 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 ( 2)在对响应文件进 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 7 ( 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 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 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
21、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 ( 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 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 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
22、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1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 被视为无效 响应 : ( 1) 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 2) 响应人未参加 采购 会议 , 或未携带 有效 身份证明的 。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 授权委托 书”原件的。 ( 3)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 或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 ( 4) 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或 在一份报价
23、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5) 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法定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 6) 报价低于最低保底价的 。 ( 7)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8) 响应人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9)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 ( 10) 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 11) 响应文件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 或响应的内容不全, 或主要实质性内容 未响应,或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的。 ( 12)
24、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13) 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 14) 不响应修正原则的。 8 ( 15) 评审小组认定属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 16) 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 17)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 18)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 无效 情 况,由 评审小组成员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响应被确认为无效 的 ,采购人应 告之 该响应人。 14.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 ( 1) 评审
25、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审细则 15.1 最高评标价法 15.2 审查标准 ( 1) 是否符合响应人资格条件 ( 2) 资信技术、响应文件审查是否满足采购要求 ( 3) 服务承诺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 4)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的其他要求 16.评审结果 公示 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上 ,各响应人自行上网查看 , 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7.授予合同 17.1 确定成交人
26、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17.2 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 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继之由备选单位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17.4 合同的签订由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8.特别声明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只有一家时,经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27、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重新采购。 19.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 以书面署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电话: 0570-2926516。 9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 场所属原七大队区域内原七大一队(座落于衢江区高家镇新安村南面); 水田面积为 213.15 亩。 有配套机耕路、水渠,无配套仓库设施和晒场,无固定水源。 二、有偿使用要求: 成交人(经营商)只能种植粮、油、蔬菜等一年生农作物。 不得种植苗木及多年生
28、经济作物;不得种植草皮和带土销售植物 ;不得种植甘薯;不得抛荒不得弃种;不 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筑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经营项目)和进行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土地使用区域内放养或圈养家禽类动物和猪牛羊等偶蹄类动物。在使用期间,要保持使用土地完整,不得被侵占种植或搭建任何构筑物。 三、经营期限:三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止)。 四、经营款缴纳方式: 按合同 条款缴纳。 五、响应人承诺: 若成交承诺如下: 1、 我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的土地使用费给采购人 。以后各年度的土地使用费,我方
29、在上一年度 的 10 月 20 日前交清。逾期的,采购人有权按每逾期一天另外收取下一年度的土地使用费总额 0.065%的滞纳金,若我方逾期三个月的,视为我方自动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欠款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我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自觉接受招标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涉及费用全额由我方承担。 3、土地使用期内,我方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我方只种植粮、油、蔬菜等一年生农作物。不种植 苗木及多年生经济作物;不种植草皮和带土销售植物;不种植甘薯;不
30、抛荒弃种;不建造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改变用途(经营项目)和进行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和原有附属设施的面貌和功能;不堆积生活垃圾、沙石和建筑垃圾等;不开挖宽度和深度超过 40 公分的深沟;不进行掠夺性经营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不在土地使用区域内放养或圈养家禽类动物和猪牛羊等偶蹄类动物。 4、 我方 加强与承租区域周边乡村的沟通协调,确保承租区域的土地、仓库、渠道、林木 等资产的安全。发现土地等被不法侵害等能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采购 人。 土地使 用期满 后,承诺将土地及附属设施、林木按土地使用前的状态完整地交还给采购 人。 5、土地使用期内,未经采购 人书面同意, 我方 承诺不将土地使用权、日常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 2、 3、 4、 5 项之内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没收缴纳的土地使用履约保证金,并承诺 全额承担恢复原貌的所有费用。 6、本期土地使用期满前, 我方承诺 无条件自行处理完毕属于我方的附属设施与作物 。合同到期后,不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并自动无偿转归采购人所有,若采购人需作拆除或清理处理的,拆除或清理费用由我方承担,采购 人可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我方另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