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家居家装事业中心薪酬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薪酬的构成与调整等薪酬相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总经理外的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包括固定工资、浮动绩效工资、效益奖金及岗位补贴等项目。二、 工资构成第四条 员工工资收入由固定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第五条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在公司服务的时间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第六条 浮动绩效工资包括业绩提成和效益奖励。是根据员工业务完成、工作绩效与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该项收入会每月根据具体表现予以调整。第七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罚款、借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住房公积金。第八条 工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工资“补充”项目中体现。三、 工资标准第九条 公司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降工资标准划分为职能和业务两类系列。第十条 职能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财务等日常管理或事务性工作的员工。第十一条 业务系列适用于从事销售、推广、设计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