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拟拍卖的梁超名下的一艘 “ 桂钦渔 13612” 号渔船 价格评估报告书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中望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1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拟拍卖的梁超名下的一艘 “ 桂钦渔 13612” 号渔船 价 格 评 估 报 告 书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北海海事法院: 根据贵院的委托,我公司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拍 卖登记在被执行人梁超名下的一艘船
2、名为“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 的拍卖价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评估标的 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梁超名下的一艘船名为“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 的拍卖价格。 根据 委托方 提供的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渔业船舶囯籍证书 (国内 )、渔业捕捞许可证 (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 )和 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中记载的内容 ,该船主要技术数据如下: 船舶名称: 桂 钦渔 13612 船籍港: 龙门港 船舶所有人:梁超 船舶种类 :国内捕捞船 主作业类型 : 拖网 渔船编码: 4507002015090001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45000001
3、51389 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2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国籍(登记)证书编号: (桂钦 )船登 (籍 )(2015)HY-100070号 渔业捕捞许可证: (桂钦 )船捕 (2015)HY-100055号 造船厂名称 :广西渔轮厂 造船地点 :广西北海 建造 完工日期: 2015年 9月 3日 取得所有权日期 : 2015年 9月 21 日 船体材 质 : 钢 质 船长: 38.4 米 型宽: 7.00 米 型深: 4.06米 总吨位: 375.0 净吨位: 131.0 主机型号: WP12C190-12 主机数量: 2 台 主机总功率: 280.0 千瓦 二、 价
4、格评估目的 对 “桂 钦渔 13612”号 渔船的船舶 拍卖价格 进行评估 ,为法院依法拍卖该船提供参考价格 。 三、价格评估基准日 价格 评估基准日是 价格 评估结论开始成立的一个特定时日。在形成评估结论过程中选用的各种取价标准、依据均在该时点有效,即本次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依据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 数据 。由于评估标的船舶的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3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设计、配置、建造水平不同,船舶维护保养不同,经营状态及管理水平不同,加之外部经济环境、 渔业 市场及船舶市场不断变化,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其评估结论是不同的。本次评估的基准日确 定为 2018年 1
5、1月 20日 (即实物勘查日 )。 四、评估价值类型 1、评估价值类型 船舶价格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船舶价格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船舶价格评估的价值属性和特征。不同属性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船舶价格评估结果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金额)上也往往存在较大差异。船舶价格评估的评估价值类型,应当根据船舶价格评估特定目的、评估标的船舶的功能状态以及评估基准日的各种条件,合理选择和确定。 以船舶价格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标的船舶的资产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使用范围 划分船舶价格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大类。 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市场价值是指
6、评估标的船舶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上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格的估计值。换句话说,船舶价格评估所依据的所有信息资料都来源于公开船舶市场的 ,船舶价格评估结果是市场价值。在船舶价格评估领域,因为市场价值所依据的公开船舶市场分为国际船舶市场和次级的国内船舶市场,因此船舶价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可能因市场级次不同而出现评估结果的不同。 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船舶价格评估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4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市场价值定义条 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划分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船舶价格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是公开
7、市场条件还是非公开市场条件; (2) 船舶价格评估时所使用的信息资料及相关参数的来源,是公开市场的信息数据还是非公开市场的信息数据; (3) 评估标的船舶的资产状态是正常使用状态还是非正常使用状态。 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非市场价值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反映特定主体从资产所有权中获得的收益; 第二类属于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中规定的价值; 第三类指的是特定双方达成的交换某项资产合理的协议价格;尽管 交易各方没有关联、公平协商,但资产没有必要在更大范围的市场上交易,所达成的价格可能反映交易方而非整个市场范围的特定损益。 2、 “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 评估价值类型 的 确定 。 本评估项目的评
8、估目的,是 确定被法院依法扣押并将予以拍卖的 “桂钦渔 13612”号渔船 的价值,即确定该船的拍卖参考价。鉴于该船为 2015年 9月 3日建造完工 ,原生产厂家几年来一直正常生产经营 ,同类型的船舶生产总造价参考资料可以收集 ,可以用成本法估算其价值。另外 ,该船为国内建造的二手国内捕捞船,现因法律纠纷,处于法院扣押状态下,并将依法进行拍卖 。本次价格评估的类型属于确定评估标的在法律法规规定下的价值,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是不同于二手船舶交易市场的特殊的司法拍卖市场。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本评估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 既可 确定为 市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5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
9、04 号 场价值类型 ,也可确定为 非 市场价值类型。 五、价格评估依据 ( )国家有关价格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3.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案资产价格鉴定技术规程; 4. 中国价格协会印发的价格评估执业规范;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细 则的通知( 农办渔 2017 68 号) ; 6. 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 ) 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评估委托书 (2018海法技委字第 16-1号 ); 2.民事裁定书 (2018桂 72 财保 29号 ); 3.执行申请书复印件 ; 4
10、.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 5.渔业船舶囯籍证书 (国内 )复印件 ; 6.渔业捕捞许可证 (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 )复印件 ; 7.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 ) 评估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 现场勘查资料; 2. 市场调查资 料。评估人员调查咨询收集到的 渔业主管机关相关文件规定及 从 国内 船舶市场、造船市场、 拍卖市场 等公开市场搜集的有关 渔船价格 信息 。 六、评估假设 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6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1、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咨询报告完成日期间,与本评估项目相关的国家及主管机关法律、法规、政策没有足以影响评估结论的变化。 2、由
11、委托方提供的与本评估项目有关的材料是合法、真实和完整的。 3、评估标的 “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 能以其提供的用途或服务,或通过合法处置,满足所有者期望的收益。 七、价格评估方法 遵照 现行 价格评估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评估目 的、评估标的船舶的资产状态及自身特点,以及资料收集及市场情况,同时依据本船舶价格评估项目确定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经过分析比较,确定 综合 采用 成本法和 清算价格法对评估标的 “桂 钦渔13612”号渔船 进行 船舶 价格评估。 船舶价格评估的 具体 评估方法分为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 1.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与评估标
12、的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应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及活跃的公开市场 ;二是评估标的资产及参照物资产可比 较的指标及技术 数据 等资料可以收集取得。本评估项目中 的 评估标的 “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 作为国内捕捞船的相关 指标及技术 数据 等资料可以 收集 得 到,属于目前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更新改造技术水平达标的捕捞渔船。但该类渔船的所有人通常都是自然人或私企,其二手船舶的交易虽有,但一般仅在船舶原营运地区内进行交易,成交实例较少,并没有形成一个充分发育及活跃的市场,且其交易通常也不公开。因此对
13、 评估标的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来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7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说,当地还没有 一个充分发育及活跃的公开市场 。因此评估人员认为在本评估项目中,对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 的评估不适采用市场法 。 2. 成本法, 又称重置成本法, 是指在现时条件下,用评估标的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进行估测评估的方法。本评估项目中,评估标的船舶 “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是 一艘 船龄 3 年多的渔船,属于目前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更新改造技术水平达标的捕捞渔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适用成本法进行价
14、格评估,虽然包括捕捞船在内的渔业船舶属于受国家渔业主管机关监管的特殊生产资料,新造捕捞船的投产使用并非开放无监管的完全市场化行为;但像 评估标的船舶 “桂 钦渔 13612” 号 渔船这样的海洋大 、中型钢 质捕捞渔船,是国家渔业主管机关鼓励推广的新型捕捞渔船 ,目前仍正常建造生产 ,相关成本资料可以收集得到 。因此, 本评估项目 可以考虑适用成本法进行价格评估 。 3.收益法,是指对评估标的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进行估测评估的方法,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方式来判断资产价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前提是评估标的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够预测。 “桂 钦渔13612” 号渔船作为一艘自然人所有的海
15、洋大 、中型钢 质捕捞渔船,其可能的收益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 (1)从事渔业生产以获得收益。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建造完工日期为 2015年 9月 3日,取得所有权日期为 2015年 9月 21 日,船龄只有3 年。根据农业部 2002年颁布的 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 ,对于 海洋钢质捕捞渔船 ,船长大于等于 24 米小于 45米的,报废船龄为 20 年 。因此,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8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完全可以从继续运营该船从事渔业生产以使所有人获得收益。但该类渔船的所有人通常都是自然人或私企,涉及经营收益的
16、财务统计资料是比较缺失的 ,且该船舶所有人不予以配合 。因此在本评估项目中,评估标的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从事渔业生产以获得收益的评估难度比较大。 (2) 更新改造船舶后再从事渔业生产以获得收益。因 “桂 钦渔 13612”号渔船属于目前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更新改造技术水平达标的捕捞渔船 ,不属于更新改造升级为 “ 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 ” 的钢质、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对象,因此,不 能通过 更新改造船舶后再从事渔业生产以获得收益。 (3)通过主动淘汰报废渔船申请减船转产补助方式获得收益。 因 “桂钦渔 13612” 号渔船属于目前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更新改造技术水平达标的捕捞渔船
17、,不属于 淘汰报废渔船类型,不可能通过主动淘汰报废渔船申请减船转产补助方式获得收益。 因此,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 评估项目 不适采用收益法 。 4. 清算价格法,是 一种特殊的市场法, 指对评估标的资产因故进行清算时可变现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方法。清算价格法适用于因法律或合同原因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评估标的资产快速变现的情形;在此情形下,资产所有者一般是在非自愿或被迫情况下出售处置资产,因此,使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评估所得结果一般低于其它方法所得评估结果。使用清算价格法的前提一是要具备法律依据如法院的拍卖裁定 , 或合同依据如抵押合同 ; 二是评估标的资产可 通过 整体或拆零的方式快速
18、变现 ; 三是资产变现中望评估 权威公信 34-9 中望桂 2018价评字第 11004 号 收入足以补偿因变现资产而发生的有关费 用。本评估项目中,对评估标的船舶 “桂 钦渔 13612” 号的评估 目的,就是因为委托方 法院已做出裁定,将对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予以拍卖 ,为确定其 拍卖参考价 而进行船舶评估,具备 法律 依据;另一方面,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作为一艘仍可继续营运生产的渔船 ,具备快速变现的可行性 ,且其拍卖 收入足以补偿因变现资产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因此,本评估项目 可以 适用清算价格法。 综上,评估人员确定在 本评估项目中 综合使用成本法和清算价格
19、法,对评估标的船舶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进行评估。 八、价格评估过程 (一)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 了价格评估小组,制定了作业方案 。评估人员于 2018年 11月 20日对委估标的进行了勘查 、拍照存档 ,经实地勘查 ,委估渔船已拉上岸停放在南洋造船厂厂区内 ,该厂工人正在对该船进行检修保养 ,从外表看,渔船外売喷漆面绝大部分尚完整 ,只有船头和船尾有少部分磨损 ,船内设备设施仍齐全 ,主甲板正常 ,机舱主要的机械设备及装置基本完整,外观正常,有部分机器设备和网具因扣押后闲罝而出现生锈 、发霉现象 ,驾驶楼部分仪表因拆下检修保养尚未安装上去。从整体上看 ,该船属于正常维护保养和使用状态 ,总体状况良好,船体结构无明显损坏 ,呈正常使用性损 耗。 (二 )评定估算 1.本评估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 既可 确定为 市场价值类型 ,也可确定为 非 市场价值类型。 因此 确定 对 “桂 钦渔 13612” 号渔船 评估项目, 综合采用成本法和 清算价格法 , 对其 价格 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