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培训管理工作,依据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09)、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培训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培训和沟通的方法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第四条 名词解释(一)培训员工为提高岗位风险辨识与控制能力,满足岗位安全生产需要,所进行的以公司管理规范、程序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以在岗辅导、演练为主要形式的持续学习行为或过程。(二)员工包括公司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员工、劳务用工以及承包商员工。(三)培训需求为了满足特定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而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四)培训需求矩阵将培训需求与有关岗位列入同一个表中,以明确说明各岗位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频率等。(五)培训计划对培训活动的安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师资、内容、方式及考核等。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公司人事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修订本规定。第六条 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修订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