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潢川县 实验小学 代 理 公 司: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 一 月编制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0 第 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32 第六章 图 纸 . 3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4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
2、,招标人为潢川县 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工程地点:潢川县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 标 企 业 首 先 登 陆 “ 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88/TPFront/)”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 CA数字证 书的要求准备好 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CA窗口办理 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月 5日至 20
4、17 年 12 月 11 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88/TPFront)”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 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为 2017年 1月 4日前下载。 5.2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凭 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控制价文件
5、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及 信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 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6-3970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 0376-6781701 监督机构:潢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6 3917929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6、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潢川县 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6-397066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女士 电 话: 0376-6781701 1.1.4 项目名称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潢川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90 日历 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
7、条件、能力 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 10日 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 之日 1
8、5日 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日 前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4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 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 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 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9、、修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五万元整(¥ 50000.00元) 2、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帐号、开户银行、交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100155143505250007000018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保 保 证 金到 账 收据 。
10、项 目 结束 后 ,系 统 按照 原 账号 退还。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预算书应加盖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执业资格印章(到 2016年 12月 31日过期的造价员继续有效)。 3、 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7.4 投 标文件分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 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制目录。
11、4.1.1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时间为开标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依据投标人须知 第 4.1.1款对投 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逆向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12、,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 4 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 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三名 7.3.1 履约担保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请至代理公司处领取 工程量清单并签字 10.2 请于公告报名结束后 3日内将公司有关资料发至 邮箱,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招标人考评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有资料的真实性、规模与实力、管理水平、类似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技术力
13、量等。 10.2 招标控制价 开标前七天发布招标控制价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 第 5.1 款 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 项目经理 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验以下证件: 1、 法定代表人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交验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 项目 经理携带建造师证 参加 开标会议 ;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及项目经理 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件或不能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视为无效投标 。 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 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14、予以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 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
15、“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 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
16、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
17、.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 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项目 负责人 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
18、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 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1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 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
20、4 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 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潢川县 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
21、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应符合相关专业资质要求,分包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原招标人或授权总承包中标人依法进行招标。授权原总承包中标人组织招标的,其招标活动应接受项目业主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1.12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工程量清单; (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 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