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一、技术要求:标记说明:保护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漏、破坏和免受未授权的修改的信息安全类要求(简记为S);保护系统连续正常的运行,免受对系统的未授权修改、破坏而导致系统不可用的服务保证类要求(简记为A);通用安全保护类要求(简记为G)基本要求第三级物理安全物理位置的选择(G)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物理访问控制(G)a) 机房出入应安排专人负责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防盗窃和防破坏(G)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