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有固定、安全的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2.幼儿园有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每班或每一楼层有幼儿盥洗室,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儿童厕所骑槽2米以上或蹲位4个以上。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有必需的各类服务用房。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教职工厕所等;有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或适用的洗衣机)等。(二)设施设备5.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教具、玩具种类、数量能够基本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体育活动设施;投掷、跳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