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市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食药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卫疾控200816号)、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疾控发2007305号)和上海市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府办发200712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结合贯彻实施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上海市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按照“提高水平、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消除空白”的原则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在本市全面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本市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继续保持现行本市免疫规划疫苗的高水平接种率;科学、规范地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等新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实施工作。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