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义务教育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正校级领导工作积极性,推进我县“实施六化战略、打造教育名县”进程,根据上饶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正校级领导素质为核心,促进校级领导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核正校级领导的德、能、勤、绩。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正校级领导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正校级领导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正校级领导全身心投入校级领导工作,引导正校级领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