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全文)2013年09月27日 14:31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