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切实搞好生产(基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稳定协调发展,集团公司特制定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考核办法,望各生产(基建)矿井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一、考核对象集团公司所属7座矿井。二、考核内容(一)矿井通风:主要对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通风巷道失修维护等进行考核。(二)瓦斯抽采:主要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量、抽采钻孔进尺、区域预抽进尺、瓦斯抽采率、瓦斯抽采浓度、地面钻井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监测监控:主要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瓦斯超限次数、误报警次数及事故追查情况进行考核。(四)防尘防灭火:主要对防尘防灭火系统的建立、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考核。(五)重点工程建设:主要对年初列入计划的瓦斯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六)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