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区开设 相关医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PCZC-GK2018145 采购单位: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代理机构:甘肃星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2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2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13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3.3 招标 . 13 3.3.1 综合说明 . 13 3.3.2 招标公告时间 . 13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2、 . 13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4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 14 3.3.6 答疑 会和现场考察 . 14 3.4 投标 . 15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5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 15 3.4.3 计量单位 . 16 3.4.4 投标货币 . 16 3.4.5 联合体投标 . 16 3.4.6 知识产权 . 16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7 3.4.8 投标文件格式 . 18 3.4.9 投标有效期 . 18 3.4.10 投标保证金 . 19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9 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
3、 19 3.4.13 投标文件递交 . 20 3 3.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 3.4.15 投 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0 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 . 20 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21 3.5 开标 . 21 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 21 3.6 评标 . 22 3.6.1 评标流程 . 22 3.6.2 注意事项 . 22 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 . 22 3.7 定标 . 23 3.7.1 定标原则 . 23 3.7.2 定标程序 . 23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 23 3.9 签订政
4、府采购合同 . 24 3.9.1 合同授予原则 . 24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 24 3.9.3 其他 . 25 3.10、质疑与答复 . 25 3.10.1 综合说明 . 25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 25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25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 26 3.10.5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 26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26 3.10.7 投诉 . 27 3.11、招标代理费 . 27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8 4.1 货物需求一览表 . 28 4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32 5.1 评标原
5、则及组织 . 32 5.1.1 原则 . 32 5.1.2 组织 . 32 5.2 评标程序 . 32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 32 5.2.2 比较与评价 . 35 5.2.3 评标方法 . 35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 36 5.2.5 评标报告 . 37 5.3 废标 . 37 第六章 附件 . 38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 39 附件 2:投标函 . 42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43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 44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 45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 46 附件 7:投标商务、货物偏离表 . 47 附件 9: 中小
6、企业声明函 . 49 附件 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 50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星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区开设相关医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PCZC-GK2018145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区开设相关医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预算: 21 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7、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六) 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2018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 2018 年 11 月 1
8、6 日至 11 月 22 日上午 8: 30-11: 30 下午 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 201 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6 (一)时间: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22 日 (二)方式: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
9、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6 日 09 :00 整 (二)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6 日 09 :00 整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201 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中心 201 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18 年 12 月 6 日 9:
10、 00 整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办公楼 201 室)开标。(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关于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 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盘旋路支行 账号 :2704340109000064742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账时只须注明“ PCZC-GK2018145”字样(严格按此顺序填写
11、)以便查询。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 袁珺利 联系电话: 15193071239 代理机构:甘肃星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敬 联系电话: 15593966402 7 甘肃星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 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 2.1 综合
12、说明 1) 项目名称: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区开设相关医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区开设相关医用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采购预算: 21 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 采购人 1) 单位名称: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2)联 系 人:袁珺利 3)联系电话: 15193071239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星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敬 3)联系电话 : 15593966402 2.4 付款方式 按合同签订 , 分批付款, 5%为履约保证金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支付。 2.5 投标人
13、资 质文件要求: (未做说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 1)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 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5)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2018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本
1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第 1)项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9 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第 2)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第2)项 和第 3)项。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 2.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 2.8 投标有效期 60 天 2.9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
15、3000.00 元)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以下账号。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 PCZC-GK2018145”字样,严格按编号在前的顺序书写摘要,以便查询)。不得由 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商或个人代替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同时投标人须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正 、副 本,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盘旋路支行,账号 :2704340109000064742) 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
16、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版 u 盘( word版) 1 份。 (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 )。 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 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2.12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0 2.13 现场 考察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2.16 供应商 家数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17、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 2.1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报格的扣除比例: 6% 2、投标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最新一期及有关调整通知公示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清单范围(供应商须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应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但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对其投标报价的扣除比例为 6%;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
18、累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 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的扣除比例: 6%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服务)或其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的扣除比例: 6%。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见附件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