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两个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当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起总体设计、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监督落实、纠错追责等方面责任,对本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坚持“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及时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与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定期听取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把责任压力传导给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准则,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纪委(纪检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