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冠东车灯有限公司文件冠司制(2002)字 第023号新职工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新职工管理工作,规范新职工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管理及日常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处于试用期的正式工。新进临时工的管理可参照临时工管理制度执行。第三条 职责1、行政管理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具体执行。2、新员工所在岗位的部门或车间领导负责新员工的日常管理、岗位指导,并协助行政管理部完成考核、培训等工作。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新员工培训工作。第四条 试用期1、 非熟练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2、 熟练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3、 对某些特聘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免试用期。二、 录用程序第五条 初步筛选1、应聘人员首先到行政管理部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并出示毕业证书、身份证、其它有效证书的原件,另外需交一张一寸近照。2、行政管理部招聘专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与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谈,并作初步筛选。第六条 面试1、行政管理部招聘专员确定面试时间后,通知初步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