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出差制度一、 出差定义:凡在工作时间在暂时性工作地点,超出本地市、郊区并两天以上的工作方式一般属于出差范畴。这一规定目的是向因公出差的员工提供费用报销的准则,说明报销的手续和程序,使公司的资金得以合理和适合的使用。出差的各种费用报销是为员工提供相对舒适及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是一种福利。二、出差程序:1请您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出差申请,并请同意您出差的经理或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2人事行政部与各部门副总经理共同确定出差的必要性,并签署同意意见。1. 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具体条款参见财务说明)2. 报销范围:五小时以下的经济仓航空机票、机场税、交通费、住宿费(等级标准参见财务细则)、餐费(等级标准参见财务细则)、费用提前由您的主管或总监同意;3不予报销范围:诸如酒吧或其他旅馆的房间服务费、娱乐费、其他商业花费。4公司行政助理统一制定机票、火车票代理商和宾馆清单。出差时预订机票、火车票和宾馆部门等,必须按人事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5 出差人员的每一次出差都必须申请进行审批,不允许在一次申请中合并几次的内容,出差申请必须在计划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