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质量专项措施及监控要点项次监控项目存在问题治 理 对 策 及 措 施监控要点1砌体砂浆强度工程局部砌体砂浆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砖混结构工程顶层及阁楼层砂浆强度不足1、 严格按规范、设计要求施工,混合结构顶层、阁楼层砂浆强度除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市建委有关不低于M7.5的规定。2、 严把材料质量关。水泥、砂子必须按批次、批量取样实验;砌筑砂浆严禁使用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砂子;严禁将熟化好的石灰膏露天存放。3、 严把材料计量关。砌体用砂浆应严格按重量比计量。现场配合比标志牌必须标明每盘砂浆所用各种材料具体数量,严格控制石灰膏的掺用量。4、 砌筑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搅拌,严格控制搅拌加料顺序和搅拌时间。5、 砂浆必须随拌随用,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6、 严禁干砖砌筑墙体,严格控制砂浆饱满度。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内容必须包含治理对策和措施),填写交底记录(附表一)。2、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