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异动、辞职和解聘的管理,合理使用、调配人力资源,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0权责3.1董事长:负责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部长级(含)以上人员的任免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3.2总经理:负责对部长级(含)以上人员任免及晋级提出建议,确定主任级、主管级(含)人员的任免及晋级。3.3厂长/副总经理:负责对主任级、主管级(含)人员任免及晋级提出建议,确定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及晋级。3.4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4.0职级、任命与编制4.1公司根据工作性质董事长(含总经理)以下职位分为行政级和专业级,行政级依次分为六个等级:副总级、部长级、主任级、主管级、专员级、员工级;专业级依次分为三个等级:高级、中级、初级。行政级与专业级可交叉使用,也可单独使用。4.2公司根据生产工艺与管理需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聘请特殊人才(特聘人员),特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不享受公司职级,除与董事长或总经理有聘请协议外,必须遵守公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