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EPC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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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招 标 文 件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纸质化标书评标】 招标编号:赣建芦招字【 2019】第 30 号 招标项 目: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招 标 人: 芦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章)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张蒙生 (章) 联 系 人: 曾 凯 电话: 13607993357 编制时 间: 2019 年 2 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一七年 2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赣建芦招字【 2019】第 30 号 1. 招标条

2、件 本招标项目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已由芦发改字【 2019】 3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工业园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计划工期: 140 天。 3、招标范围: 1、本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总承包,工程总投资不超过 1500 万元。 2、设计招标范围: 1 号楼 1-2 层为展览交易中心约 2500 平方

3、米,设计规划展示馆,电瓷产业展示馆。 施工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测、建筑及海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 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

4、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5 投标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环境艺术类或装 饰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6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工程类)技术职称,项目八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 )的有效上岗证书及安全员有效 C 类安全考核证; 3.7 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 201714 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从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上下载本企业信息登记材料

5、下载件(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供招标单 位开标时核对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和对不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江3 西省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招标单位将拒收其标书,设计单位无须一体化平台注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0 本项目不提供设计方案补偿费。 3.11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提供财务资产负债表。 3.12 信誉要求: 3.12.1 投标人 12 个月内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没有

6、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12.2投标人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芦溪县公共资源中心自行下载。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3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开标现场缴纳。

7、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 凯 联系电话 :13607993357 监督机构: 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 联系电话: 0799-7588618 芦溪招标办 联系电话: 0799-71635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星湖湾 1 栋 2 单元 2106 室 联 系 人:杨永林 联系电话: 13707997261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芦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芦溪县

8、联系人:曾凯 电话: 1360799335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萍乡市星湖湾 1 栋 2 单元 2106 室 联 系 人:杨永林 电 话: 13707997261 1.1.4 项目名称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工业园 1.2.1 资金来源及比 例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1 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工业园; 2、 设计招标范围: 1 号楼 1-2 层为展览交易中心约 2500

9、 平方米,设计成规划展示馆,电瓷产业展示馆。 3、施工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测、建筑及海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 1.3.2 计划工期 140 天【以发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施工单位为 2015

10、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环境艺术类或装饰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6、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八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 )的有效上岗证书及安全员有效 C 类安全考核 证; 7、外埠来赣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月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施

11、工)。 以下是其他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单位将拒收其标书。 1、投标申请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副本; 4、 施工中标单位在施工时拟派相关人员须与投标所提供人员一致,施工中标单位在施工时注册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 20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八大员”中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 15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注册建造师每人每天缺勤罚款 2000元,其他人员每人

12、每天缺勤罚款 1000元。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 20 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 本项目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赣建招( 2016) 7 号文】 和【赣建招( 2017) 1号文】、【赣建招( 2017) 13 号文】。 6、投标单位需出具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八大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委托书放在一起,现场审查 ,否则视为资审不合格。 7、根据中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13、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此次中标结果,进行重新招标。 注:以上证明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 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有行贿罪记录的,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 1.5 费用承担和设 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现场踏勘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

14、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 15 日内 1.10.3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 的工作 允许,除劳务分包外,其他专业工程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有足够履约能力,禁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中标单位如无勘察资质中标后依法分包给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 1.12 偏离 /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书面通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

15、的任何问题请于 2019年 2 月 22 日下午 16时之前将6 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书面材料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扫描 后将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文件一起发送至 邮箱内,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13707997261。 2.2.2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将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下午 16 时之前 在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单位自行查阅,逾期错过,后果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16、的时间 1、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 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机构备案。 3、补充通知将上传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按本文件要求提供 3.2.4 投标报价 ( 1)勘察设计费:招标人提出要约价 30 万 元; ( 2)建安费下浮系数:按财政评审价格下浮 3.5%。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 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3.2.5 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投标报价超过

17、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 ,或者未按招标人规定的范围报价的 ,作否决投标处理 . 3.2.6 工期延误赔偿 费 赔偿金额 5000 元 /日历天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拾万元整 ; 开户银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溪支行 帐 户: 芦溪县公共政务管理局 帐 号: 2970 3010 0100 0065 98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6 时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未按 上述约定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18、处理。 注意:为便于 专项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在银行进账单上请注明资金用途(或在备注栏内注明)为: 芦溪县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展览装修 EPC 工程 专项投标保 证金,否则,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 为确保其 专项 投标保证金是 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到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 。 3.5.2 近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提供财务资产负债表。 3.5.3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 投标企业近 5 年内(以施工合同签订

19、的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展馆陈列布展类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以上业绩 7 3.5.5 近年发生 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投标人 12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人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 求 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

20、本三份; 技术 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7.5 装订及密封要 求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的文件); 2、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 资格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 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 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较多时,可将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贴封条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投标 文件(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

21、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 投标文件格式采用附后的格式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 开封。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详见 5.2 开标程序 5.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7 人; 评标

22、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人; 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 技术类专家 5 人,其中: 设计技术专业抽取评标专家 2 人、施工技术专业抽取评标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1 人。 6.3 评标 在确定评委评定的评标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在该项目中的最终评标分。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8 7.2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根据 赣建招 2017 13号文件 有关规定提出。 7.4.1 履约

23、担保 合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总承包合同签约价的 10,合同签订前提交。 9 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评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 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施工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4、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定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补充说明 1、 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须的证 书、证件、材料的,其投标文件退回,并不可以继续参加开标会。 2、 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3、 本项目执行赣建招 2017 1 号和赣建招 2017 13 号文件。 4、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方案设计成果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5、 设计方案应是投标人原创,成果中若涉及第三者知识产权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 现行设计规

25、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付款方式: 1、工程设计费支付:设计方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出具相关施工图设计,支付已 完成的勘测设计合同价的70%,剩余 30%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工程施工承包费支付:本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付款证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方、片区主管部门签字后才有效,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支付,其余工程款待工程审计及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扣除审定金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全部付给承包人。 3、工程施工承包费结算原则: 待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经业主审核确认后,由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根据图纸,采用清

26、单计价办法,按照江西省现行定额,结合预算编制时最新的材料信息价和相关计 价政策性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由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中标单位对审核的预算单价进行响应。 a.上述所指定额为江西省现行相关定额,定额不全的,选择其他最新定额进行补充。 b.主要材料及设备按芦溪县或萍乡市或江西省(按先后顺序)预算编制时的最新材料信息价执行。 结算办法:按照中标单位响应经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的预算单价乘以投标下浮比例后为结算单价,结合业主和监理方认可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为:最终以芦溪县审计局审计和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 复核为准。 9

27、其中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的方式: a.发包人提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 b.对约定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进行调整;主要原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为:约定合同 工期内施工同期信息价与工程预算信息价增减 5幅度以内的(含本数)不予调整,超出部分给予调整;如若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在材料信息价中没有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程序共同询价确定。 c.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d.难以预见的地质自然灾害、不可预知的地下溶洞、采空区或者障碍物、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 变化,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当等造成的上述问题,其损失和处置

28、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 e.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的费用的增加。 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承包费投标最高限价 1470 万元:结算价小于 1500 万元时,按实际结算价支付;结算价大于(或等于) 1500万元时,不论任何因素(含政策性调整)均按 1500 万元结算支付。 4、工程勘测设计费结算原则:工程勘测设计费结算价: 30 万元 5、本项目禁止转包。一经发现项目转包将取消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和 转包违法所得,并将违规行为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三年内禁止在芦溪县投标。 6、承包人的方案设计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7、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时,中标

29、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经授权的代理人到场。 8、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须通过二次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0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 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30、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 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设计负责

31、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 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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