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范本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XX市环境保护协会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一群热衷于环境保护的志愿者组成的一个群众性、公益性、非赢利性的民间环保组织。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法规,团结和联系社会各界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积极推进民间环境保护活动;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仙桃市环保局、仙桃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所在为湖北省仙桃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 倡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二) 开展环保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提高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三) 密切关注江汉平原汉江、东荆河、通顺河、南襄河等水系的水质变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对江汉平原环境的影响;(四) 不定期提供相关水系的水质监测报告与江汉平原环境观测分析;(五)协助主管单位监督、检查各种污染源治理与排放;(六) 第三章 会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