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重新招标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 2014】 053 号 项目名称: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重新招标 ) 招 标 人: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 (盖章) 招标代理 人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日 期: 2014 年 4 月 28 日 - 2 -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 合
2、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 3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重新招标 ) 2 建设地点 莆田市 荔城区梅园东路 181 号 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 招标 范围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 书编制 5 要求工期 30 个日历 天完成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 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 提交 地震安全性评价 书编制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投标人资质等 级要求 1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地震局颁发的地震安全性
3、评价乙级 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 2014 年度的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4 年 5 月 3 日 17:00 前 直接登录莆田
4、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 疑问 。 招标人将在 2014 年 5 月 5日 17时 30分前,在 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 http:/) 上 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 4 -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叁 仟元 整 13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单位: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点: 市政府机关 7 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三层 收标区 ; 时间: 2014 年 5
5、 月 6 日 15 时 00 分 ; 16 开 标 开标 时间: 2014 年 5 月 6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 市政府机关 7 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 ; 17 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法 1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合格之日起, 投 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并通过后,凭 建设项目 地震安全 性 评价 书得到认可且被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后返回履约保证金。 19 备 注 - 5 - 二、投标人须知 (一)
6、总 则 1 鉴于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 作为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重新招标 )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 有关 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 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及要求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
7、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 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5.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5.3 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6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
8、.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 - 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 场 。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
9、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1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 12.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
10、期 前 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发放给投标人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的修 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4 年 月 日 17: 00前 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 疑问 。 招标人将在 2014 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前,在 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 ( http:/) 上 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5 工程费用的投标报价方法 及其他要求 15.
11、1 中标后,不因不可预见因素而进行调整费用。 15.2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 7 - 15.3 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标准的 70计费。 16 投标工期及 成果要求 16.1 中标人自中标次日起 30 个日历 天内需提交 “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 书 ”(各一套) 报审稿 , 符合 相关 的要求, 并能通过 有关部门组织的 专家论证 及审核 。在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 10 个日历天 内提交 “ 莆田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书 ” 正式版 壹 拾 陆 份,并对报告书的所论负责。 17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
12、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叁仟元整 (¥ 3000 元 ),必须现金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当即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7.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5)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8 投标文件由 投标函 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复印件 组成。 19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 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 (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 ),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 投标函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 投 标 函 2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21.4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8 - 22 投标函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
14、守本须知第 21 条中所规定。 22.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无 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 投标人应提交 投标函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 投标报价 23.1 投标报价以人 民币表示。 (四) 投标文件的
15、递交 24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包封均应密封完好 , 外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 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5 投标文件份数 25.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 25.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26 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 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 26.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 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
16、予接收。 26.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将继续开标 。 - 9 - (五)评标细则 1、总 则 27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的 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 2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开 标 30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
17、须参加开标会。 32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 参加开标会 的, 招标人 应 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3 开标程序 : 33.1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3.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对 投标人代表身份 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 查验 。 33.3 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3.4 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 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3、评标程序 34 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 评标前准备工作; 34.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对 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 34.3
18、推荐中标候选人 ; 34.4 提交评标报告 ; 4、评标方法 35 本次 招标 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 - 10 - 3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 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7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38.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不对投
19、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38.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3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9.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39.2 投标文件未按 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9.3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提供不全的; 40 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 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41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5、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 评审 42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 废标处理: 42.1 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2.2 投标函 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2.3 投标文件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2.4 投标文件 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2.5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