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云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绍吉2010年3月11日省政府决定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这是我省构建法制政府、打造责任政府、建设阳光政府之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其中的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政府督查等部门共同推进。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应当与各级行政机关的本职工作相协调。避免重复交叉。一、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针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和解决当前我省部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二、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各级政府把公共财政的投入和领导干部的精力,用在该用的地方,用的及时、用的合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效能。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