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梳理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5、金朝:猛安谋克制。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7、明朝:僧官制度。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