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建立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形成责任看目标、奖惩凭绩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实现公司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修订)。第二章 考核原则第二条 绩效考核实行业绩指标和管理效率评价指标分别考核、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计算综合得分的原则。经营业绩是各部门(单位)团队意识,各级员工工作能力的综合反映,是衡量员工工作责任和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准;管理效率是反映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的管理效率是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必不可少的保证。实行业绩指标和管理效率评价指标分别考核、依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按不同的复合方法计算综合得分的考核原则,既能科学、准确地评价各级员工履行职责、完成经营任务的情况,又能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抓管理增效益,也便于对考核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并实施公平有效的奖惩。1、公司本部营销部、财务部及各分公司(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