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节能管理工作,切实降低公司能源消耗,以提升经济效益和指标水平,特制定公司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管理考核办法,现予以下发,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生产现场照明运行方案1、锅炉零米层及本体照明:夏季19:00分开启照明,次日5:00分关闭;冬季18:00分开启照明,次日6:00分关闭,根据天气情况具体时间可略作调整。(确定开关灯时间)2、汽机零米层及6.3米层照明:白班根据可见度情况,可保持部分或全部照明开启,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3、汽机12.6层及天棚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保持12.6米层照明全部开启,天棚照明夜间可根据生产运行情况需要,适当投入。4、汽机除氧层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5、循泵房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6、主要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的照明:白班根据可见度情况,可保持部分或全部照明开启,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7、燃油泵房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8、发变组保护室照明:白班全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