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劳动人事的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公司开拓进取、民主和谐、遵纪守法、高效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第二章 录用第三条 员工聘用程序:1、用人部门或项目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及用人岗位要求,报送行政部。2、行政部根据内部人员状况与用人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在用人表上加填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意见分为“暂缓办理”、“内部调配”、“外部招聘”。 3、根据公司总经理批复意见,行政部组织调配或招聘,并通知用人部门(项目部)。4、应聘人员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并交送其他相关资料,由分管领导、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组成考评后,在员工职位申请表上填写意见,附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总经理审批或行政部研究批准。5、经研究批准聘用后,由行政部开具员工入司通知书安排受聘人员到用人部门试工。6、试工期 a)录用的外聘人员必须经过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