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公司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干在公司就餐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第三条:公司食堂与员工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管理督查,按公司规定执行的工作原则。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荤生条件。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清洗时易干、易排水;(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五)屯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