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理与宪法知识在2007年之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常识判断”部分,考试大纲对考试范围是这样描述的:“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自2007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 “常识判断”部分,发生了重大变化。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也就是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中,法律知识将成为“常识判断”部分考查的重点,而在2007、2008这两年的考试中,最终出现的试卷上的题目也严格贯彻了考纲这一要求,“常识判断”部分的25道题全部都是法律题。从考查的范围来讲,之前的考题,涵盖了多方面的知识,对考生备考复习,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对平时的知识积累要求更高,而自考纲改革了以来,只考查法律知识,在范围上大大的缩小了,考生的备考复习有了方向性。但随着考试范围的缩小,试题的难度却有所加大,虽然只考查法律知识的试题只有2007、2008两年,但这种难度逐渐加大的趋势,却已经有了苗头,08年的考题已经逐步呈现出覆盖面广、难度偏大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