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操作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督促委派会计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委派会计工作质量,充分调动委派会计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委派会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促进委派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主管会计委派制度(试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惩对象及依据第二条 奖惩对象全辖农村信用社委派会计第三条 奖惩依据根据会计日常工作质量以及县联社组织的账务展评结果为参考依据。第三章 奖惩办法第四条 奖励措施为提高主管会计工作积极性,县联社实行奖励机制。(一)每月账务展评一次,对连续三个月账务展评结果均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经各级管理部门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主管会计奖励现金1000元,不重复计奖。(二)对全年度账务展评结果均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经各级管理部门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主管会计另外奖励现金2000元。第五条 处罚措施(一)会计账务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