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合理流转问题文献综述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发展的“瓶颈”。农村改革的重点是土地制度改革,而土地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支点。农用土地流转具有客观必然性,这一点理论界已达成共识。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土地流转的必然性。例如,冷崇总认为农用土地的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变化的要求,是农户人口的变动和劳动力增减的要求,也是规模经营的要求。王利明则认为农用土地流转,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实现土地的价值,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市场化的进程,有利于提高土地的效益和土地利用率。目前,我国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主要结合农村土地流转调查进行总结性的分析。1一、土地流转现状及其效果(一)土地流转的形式多数研究者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大体上包括五种:1.转包。即农户经发包方同意,将自己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条件转包给第三者,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关系。2.转让。即农户经发包方同意,把自己承包期内的土地全部转让给第三者,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方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3.互换。即农户为了便于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