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单位主要领导副组长:分管领导成 员:股(室)负责人、综治专(兼)职工作人员。综治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目标和工作范围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渐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工作范围: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2、掌握、分析本单位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支部研究决定。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单位内突出的治安问题。4、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5、抓好本单位内保工作。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