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运河家居有限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二、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运河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