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员工加班管理细则电子文件编码GLWA038页码3-1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细则一、为加强本公司的员工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二、本公司员工除每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进度或处理紧急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1.一般员工加班(1)职能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部门主管报请部门总监指派后填加班单;(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应先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并经生产车间同意后, 由部门主管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3)计划内必需的加班,须副总经理核准后始能加班;(4)以上人员的加班单,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以备查核。2.部门主管级人员加班(1)各级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房地产E(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三、加班审核1.一般员工(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车间管理组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按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