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责任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