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工作经验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兴隆镇派出所辖区面积18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741人,计26921户。辖区内有1个街道办事处、8个居委会、29个行政村、12个警务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3家,其中县属38家,所属15家。要害部位14家,爆炸物品使用储存单位10家。派出所现有干警10人,其中消防民警7人。近年来,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消防大队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制度,全面贯彻省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一、做到“两个明确”,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一是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在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上,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内容涉及对辖区单位、居民住宅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等单位的工作指导、消防宣传、监督检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等。在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上,实行了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警务区责任制,确定了一名副所长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