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案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国办发2008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11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20093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有关会议要求,根据当前住宿制学校零收费的制约、以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