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 (一)聘任对象 兼职教师的聘请对象主要是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任教师或离退休教师;厂矿、企业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等。(二)聘任条件被聘请为兼职教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承担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 (2)专业技能或技术指导。 (3)指导实习实训、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 三、聘任程序 1、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请兼职教师的系可依据本办法在每学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