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陕西省15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内容1 值班、交接班制度1、各科室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不间断地进行,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2、临床科室实行一、二线值班医师双岗负责制。一线值班医师一般由住院医师担任,必须住在病房值班室;二线值班医师必须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值班时不得离开院区,并随时与一线医师取得联系,以便解决疑难问题。 3、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下班时,负责全科(病区)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入病程记录;对新入院病员进行初步检诊、书写病历、下达医嘱。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必须在医师办公室接管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规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值班时间内,对普通病房至少巡规三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规。同时指导护士工作。4、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5、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各科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建立交班登记本,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