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车辆使用,以医疗工作、学科建设为中心,遵循为临床医疗和临床教学服务的原则。 第一、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人,由120指挥中心急诊科调度出车,不得调作它用。司机24小时值班,接到出车通知后,白天5分钟内出车,晚上10分钟内出车。第二、各科室业务用车,必须填写汽车派车凭据(车房取),由科室主任签名,提前1至2天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医疗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司机提前5分钟在车场等候出车,以保证准时出车。第三、各科室因学科建设的业务用车,填写汽车派车凭据由科室主任签名后,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临床医疗工作的前提下,优先派车。第四,凡各科室公务用车需离开广州市区,均由总务科审批上报院领导,再安排用车。第五,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因工作临时急需用车,需报总务科审批后,车房在车辆和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出车,用车单位随后补填派车单。第六、司机要严守工作岗位,车辆按规定地点停放,并做好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接到出车通知,准时出车。第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