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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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服 务 指 南 潍坊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 1 - 一、办理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二)实施机构 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 (三)申请主体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二类) 经营 的企业 。 (四)受理地点 潍坊市 政务服务中心 (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 。 (五)办理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条例 :( 国家安监总局第 5号令)第三条 :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

2、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第十七条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程序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 年 4 月国家安监总局第 5 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应当 于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 2 - (六)办理条件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 年 4 月国家安监总局第 5 号令)第十七条生

3、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七)申请材料 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 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3、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 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第 4 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 限: 当场受理 。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 (十)咨询服务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 - 3 - 市安监局

4、窗口咨询地址: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 ) 网上咨询: http:/ 市安监局 电话咨询号码: 0536-8080719,8097167 市安监局 电子邮箱 :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申请 非 药品 类易 制 毒化 学 品经 营 备案 ,应 首 先登 陆http:/ 。 (1)窗口接收。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 窗口 ,地址:潍坊市 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联系电话: 0536 8080719,8097167。 (2)信函接收。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地址: 潍坊市 高新区东方路 3396号二楼南区,邮编: 2

5、61061,联系电话: 0536 8080719, 8097167。 (3)网络接收。网址: http:/ 2.获取收件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在政务服务中心叫号机系统凭身份证叫号 ,再到市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市安监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 在叫号机系统获得编号, 再 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 4 - 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 网址: http:/ 3.获取收件凭证 经 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

6、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

7、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 5 - 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 以 电 话 或 手 机 短 信 形 式 告 知 申 请 人 通 过 登 录http:/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 0536-8080719,8097167 网络查询网址: http:/ 查询步骤 : 1.进入潍坊 市政

8、务服务中心网站: http:/ 2.在首页找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编号、受理部门、 受理事项、申报日期、承诺日期、办件状态) (四 )获取审批决定书 获取方式: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安监局 窗口 领取 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 6 - (五)流程图 见附件 1 三、 救济 途径 (一)投诉 1.投诉受理: 市安监局窗口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考核监督科 负责对市安监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 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 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

9、的,可延长 15日,在 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安监局窗口电话: 0536-8080719,8097167 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 0536-8080903 网上投诉: http:/ 电子邮箱: 信箱: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潍坊市 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 ) ,邮编: 261061 - 7 - (二)行政复议 受理机关 1.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 15号,联系电话: 0531 12350 2.潍坊市 人民 政府 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 99 号 市信访局院内 ,联系电话: 0536-8783982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人民法院 四、 下载网址 1.http:/ 2. http:/ 六、 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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